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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6/19 13:16:00

城市建设中的金融风险


近日,一篇有关昆明地铁项目的报道被国内外不少媒体转载,并引发热议。有媒体称,财*收入仅为378亿的昆明市,已经在地铁项目上投入近3000亿。


对于一个地区的民众来说,拥有快捷的公共交通当然是件好事。对现在中国的大中城市而言,城市道路拥堵是我们必须面对的一个现实。以昆明为例,截至2013年5月底,机动车保有量突破180万辆,从2009年以来,年均增长16万辆。地面交通面对这些庞大的车流,显然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在这个背景下,地铁就成为越来越多地方*府的选择。不过发展地铁的成本也不低,有专家估计,如果按一条地铁长30公里计算,其修建成本或可达到150亿元,而这就相当于一个中等城市一年的财*收入——在2012年,财*收入超300亿的城市也就在30个左右。那地方*府如何筹措这么多的资金?


地方*府融资平台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作为金融市场高度不发达的国家,中国严重缺乏可以用做抵押品、放松融资约束的“安全资产”。在融资平台用土地做抵押的项目,以及用该项目做抵押品的证券化资产(ABS),实际上尽可能地创造了安全资产,不仅会提供地方*府为城市化和经济增长的融资,而且也为企业和投资者提供了足够的优良资产。


昆明市之所以能够获得这么多的资金,原因也是如此。据银监会今年6月统计发布的地方融资平台显示,昆明一共有48家融资平台公司,其中主营轨道交通的是昆明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当地*府将轨道沿线的土地开发权赋予轨道交通公司,而该公司则是将其增值收益用做建设资金,在项目开发的初期,一个有效的办法是将土地抵押从银行中获取资金,这也是全国各地通行的“土地+银行”模式。


从全世界地铁的运营经验来看,地铁本身几乎难以盈利,但是地铁的开通却可以让地铁沿线的商圈收益:商业、商务、居住、娱乐设施通过轨道交通聚集,形成新城市中心,刺激区域发展。到目前为止,全世界只有香港地铁是盈利的——港铁的盈利并不是来自地铁本身,而是来自地铁沿线的物业。内地不少城市之所以让轨道公司拥有地铁沿线的物业,其奥妙也在于此:只要地铁周边的地产项目运作良好,那么地铁建设和营运所需要的资金将不会成为问题。


这种融资方式如果运作得当,那就可以四两拨千斤;但是如果进展不顺利,那就会给相关的平台公司背上沉重的债务负担,而银行也会积累起巨额的呆坏账,因此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地铁沿线的地产项目——假设地产不能增值,那么地铁建设和运营的经费就无以为继。那么,地铁建设是否真的能够带来地产升值,甚至其升值能够弥补其地铁建设支出的程度?至少在目前来看,情况并不那么简单。


从已有的经验来看,地铁建设会带动地价上涨,但是地价上涨也不是无条件的,而是要受到一系列因素制约:现有城市的人口规模,每年外来人口的增长幅度,当地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中央银行的货币*策等等。只要一个条件不具备,那么由土地产生现金流的游戏就无法继续下去。那么,昆明具备这样的条件吗?从目前来看,情况并不乐观。


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数据,尽管昆明占云南省人口比重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3.48%上升为13.99%,但是人口增加还是非常缓慢,近10年间常住人口只增加近65万人,达到726.3万。但是房地产相关的增速却远高于此。据昆明市统计局统计,2000 年昆明房地产总投资额完成63.9113亿元,商品房新开工面积为211.8万平方米;同样的数据在2012年则分别为919.07亿元和5885万平方米。


昆明市*府之所以在2012年不断增加土地供应,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根据国家发改委批准的《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13-2019年)》,昆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总投资为634.91亿元,其中资本金比例40%,近253.96亿元由昆明市财*资金解决,但资本金以外的资金利用国内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解决。近253.96亿的资本金对于年财*收入只有378亿元的昆明市*府来说确实显得捉襟见肘,于是卖地就成了一个非常现实的选择。但困惑也在于此,假设每年投放给市场的土地过度,那就会影响土地出让金的价格;如果过少,那么所获得的土地出让金也不足以维持初期的开工建设。


当然,昆明市*府还可以以信托等方式从金融市场融资,事实上他们也这么做了,但信托最大的问题就在于期限非常短,一般不超过三年,但轨道交通建设所需要的周期又非常长,这就会遇到所谓的期限错配问题。不过,无论是从金融市场融资还是直接获得土地出让金,最终都是将希望寄托在房地产市场上,而这种做法的风险却很少有人评价过:万一楼市不景气,无论是轨道公司、银行还是信托公司都将遭遇灭顶之灾。


如果是一家企业,面对如此之大的风险,可能就不会上马地铁项目。为什么昆明市地方*府却如此激进?再放眼到全国,存在这样问题的似乎也不仅仅是昆明一个地方*府。在我看来,之所以这样,有两个因素。


第一,地方官员的短任期与地铁建设的长周期不匹配,当期投资带动了GDP增加,可以成为当地领导升迁的*绩;但是这些债务却由今后的官员负责,在这种激励制度下,任何地方长官都有增加投资的冲动。


第二,地方居民不需要直接为地方债务承担责任。尽管这些地铁投资的最终债务都是要由当地民众承担——无论是由财*直接偿还,还是当地居民以高房价的方式间接支付。不过在现有的财*体系下,居民并没有感觉到他们需要为地方债务承担责任,相反,他们看到的是地铁开通可以增加他们的出行和带来的资产增值。至于几年以后这个城市的财务负担,他们才不会在意。于是,在修建地铁这一点上,当地领导和居民难得达成了一致意见。


从这个角度而言,说修建地铁是当地*府和居民的共谋也毫不为过。城市交通顺畅当然是好事,但是享受便捷的交通需要支付相当的成本。从这个意义而言,地铁并不是越多越好,速度也不是衡量交通好坏的唯一标准,关键是要让基础设施的建设成本与当地的财*能力相匹配。打个蹩脚的比喻,谁都希望住大房子,但如果真的让你住大别墅,你也得考虑下有没有足够的能力支付水电费和物业费啊?


(作者为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执行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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