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有义务提供巨额流量明细
电信有义务提供巨额流量明细
Time 2015-11-11 18:09:16 情感驿站
星座性福
广东龙小姐,手机充电3小时23G流量没了。由于超出消费额度,她手机被停机,必须补缴1100多元的上流量费才能开回机。龙小姐来到她办理手机卡的中国电信北滘营业厅,查询巨额流量明细清单,但根据工作人员的回复,流量明细清单没办法查到,只能看到龙小姐使用了多少流量,工作人员还解释,龙小姐用的是4G卡,按照速,3小时用23G流量是完全有可能。
龙小姐对电信的回复非常不满,笔者也非常不满,没人会满意。龙小姐问的是流量跑在什么地方,电信回复是4G可以跑很快,完全答非所问。外交部答问也是这个打法,一个德性。
电信不回答1100的流量费,只是发个通知说交钱上来,意思你可以相信我,不相信也没有用。可是借用《上海宝贝》书里一句话,“对不起,我不相信”。不是不相信1100元流量费的可能性,而是不相信电信的人品。大众公司都会故意造假,更何况中国的公司,更何况中国的垄断央企。
那么电信有没有义务提供流量明细?当然有。《消费者权益法》说的是消费者有消费知情权。民诉证据规则里说的更详细,“在合同纠纷中,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电信公司和消费者之前是络服务合同关系。现在电信说龙小姐用了1100元钱的络服务,当然就有义务提出证据,证明这1100块钱是怎么收的。
电信公司能提供这样的证据吗?完全应该可以。一部手机接打的每一个电话,访问的每一个IP,每一个上传下载所使用的流量,电信公司都有数据。不可能没有,用户使用流量就是这么累计出来的。数据就在电信的电脑里躺着呢,只不过不拿出来而已。如果只是日常的上流量,在资费套餐之内,或者稍微超出,一般人也不会计较。但是现在出现了巨额的流量费,那么电信不说明这流量花在哪,消费者当然是不干的。
现在电信不拿出流量明细,那么龙小姐其实可以不用缴纳这1100元。只是不交钱电信就要停机,所以估计龙小姐已经把钱给交了。这也没关系,仍然还可以打官司告电信,要求电信说明流量明细,电信举不出证据就是不当得利,要退还已经收取的1100元钱。
我还是挺希望龙小姐能够打这个关系的,估计电信在法庭上也能够拿得出流量明细的证据。但这会有很大的社会效应,对电信移动联通的提高服务质量有很大的推动作用。这些垄断企业常年店大欺客,指望他们自己提高是很难了,需要给他们上上课。
有种怀疑是电信虚构流量。我觉得不至于,但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性。如果如此,那么就是诈骗,诈骗罪。虚构流量数额,骗取用户流量费,或者骗取用户不得不购买高额流量套餐,而且还是大面积的,很多人的被骗。要是真的为这事抓一大批人,人民群众是喜闻乐见的。
康振宇
2015 11 9 0:32
本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