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hjnbcbe - 2024/8/5 16:48:00
新媒介环境助力迷群身份认同新的媒介技术使人们与社会交往互动的内容、方式等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新媒介不仅给“造星模式”、迷的特征等带来不小的改变,而且对迷群建构身份认同也产生了相应的影响。与十几年前《超级女声》等选秀节目相比,《创造》的不同之处在于它有两个秘密武器:其一是互联网时代的大众传媒;其二是互联网社会。这两个武器给迷、偶像以及整个文化带来了巨大的改变,这些变化正是新时期迷群进行身份认同的背景、前提和基础。(一)大众传媒建构消费共同体和平台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促使新一代大众传媒诞生,不断普及的大众传媒建构了一种超越时间、超越地域的共同生活,使大众文化和亚文化有了最大基数的文化消费共同体,由此形成了新时代的迷文化。也就是说,迷海量阅听的大众文化产品,譬如电影、音乐、舞蹈、综艺、电视剧等,形塑了他们的偶像。迷聆听《创造》的主题曲,欣赏选手们的舞蹈,观看《创造》这一档节目,在此基础上,迷们才可以共同地去谈论喜爱的偶像,共同参与粉丝活动,共同支持她。所以说,正是互联网社会的大众传媒,构建了“偶像”这一迷们的消费共同体,偶像也借此形成了巨大的迷群基础。社交媒体、视频平台等大众传媒同时也为迷和迷群提供了参与平台,让迷能够跨越时间、跨越地域、跨越文化差异地团聚在一起,在网络世界中搭建起专属粉丝社群。网络平台本身具有灵活性、开放性、交互性、实时性等特点,为迷参与“偶像的创造”提供了便捷。在网络平台上,迷可以及时与其他粉丝群体进行交流和互动,除正式节目外,迷还可以观看偶像的训练过程,这些都拉近了迷与偶像之间的距离,体现了迷的参与权和知情权。迷利用网络平台参与偶像生活,通过为偶像投票、宣传,在社群内进行互动,相互分享、交流偶像的信息等一系列行为活动,逐步强化了迷的自我身份认同和群体身份认同。(二)互联网社会凸显粉丝力量除大众传媒的功劳外,《创造》可以如此声势浩大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步入了成熟的互联网社会。互联网社会的出现使用户在网络上的所有痕迹都被保存下来,有点击量、评论量、下载量等数据,也有弹幕、评论、表情包、图片、视频等文本。正是借助互联网技术,迷和迷群的力量可以被网络中保存的数据量化,并且以一种可视化的形式表现出来。《创造》的粉丝投票不再是手机短信投票的方式,而是在网络平台上开通投票通道,并设置投票排行榜。迷每投一票,排行榜的票数就会发生变化,这种直观量化的排行榜引发迷群为支持偶像疯狂投票并进行信息传播,能够让迷产生更多的仪式感和归属感。个体的迷也可以平台上寻找与自己志同道合的其他迷,相互交流有关偶像的信息,加入迷群,在群内进行互动,或者参与社群组织的线上和线下的活动。这一系列粉丝活动都会被留在互联网社会中,被当作粉丝力量的体现,促使更多的迷产生共鸣和群体归属感。正是在这种不断主动提升粉丝力量的过程中,迷逐渐实现了自我身份认同和群体身份认同。(三)技术赋权下粉丝权力转变互联网时代的大众媒体和互联网社会对新时代的迷文化产生了很大影响,其中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两者的相互作用促使迷的权力发生了转变。迷不再被动接受已包装成型的偶像人物风格设定,而是参与到偶像成长、成型的过程中去。换言之,迷不再是被动的追随者,而转变为了主动的创造者。偶像与迷的社会互动也由单向转变为双向互动。“我们将由你们创造”是《创造》中选手的口号,它直观地展现了这种转变:迷拥有了创造偶像的权力,迷的力量具有决定性作用。一方面,这种全新的“造星模式”让用户参与到节目的各个环节中,使其拥有极大的“创造感”,从而从用户升级成为迷;另一方面它促使迷由纯粹的消费者转变成同时身兼生产者和消费者两种角色,使迷拥有了“造星”权力。在过去迷文化的形成过程中,正如亨利·詹金斯的“文本盗猎者”概念所说,迷无法直接参与关于偶像的文本、产品的生产过程。但《创造》通过新媒介的传播优势,为迷提供了直接介入“偶像产品”完善与偶像成长过程的可能性,从而使迷从“盗猎者”转变为“看守者”。在“养成”偶像的过程中,迷不仅拥有表面上的造星权、掌控权,更重要的是迷对偶像的“养成”帮助迷在一个共时性的进程中产生对偶像的情感依附。这种主观的体验与评价会导致迷对偶像产生极具私人化与个性化的认知乃至幻想,促使迷对自我作为偶像迷以及“看守者”的身份进行不断强化与认同。迷由此产生的身份正是基于新媒介技术带来的“造星权”,它奠定了迷进行身份认同的基础。与此同时,偶像与迷的关系也发生了变化。在“偶像养成”的过程中,有迷的“养成”,偶像才算真正意义上存在,正是因为有了迷才有了偶像。这种模式,体现了迷的主体性以及迷与偶像关系的变化,迷不再是盲目的追随者,而变成了与偶像同呼吸、共命运的存在。迷不仅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