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钱眼开 男子在取款机盗领他人卡内现金被拘
一名90后男子在ATM自动取款机取款时,发现机内有他人遗留的银行卡并可以取款,其分三次取出了9000元,失主发现后,其只返还了其中的6000元,为此失主报警。近日,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陈某犯盗窃罪,判处其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5月27日,潘某在罗城县城区一自动取款机取款后,忘记将银行卡取走。陈某发现潘某的银行卡还在取款机内,取款机屏幕显示可以取款,陈某遂分4次,每次操作取款3000元,其将前3次取得的9000元放入袋中,第4次取款机正在出款时,被发现后返回的潘某拿到钱。陈某将其中的6000元还给潘某,因金额不符,潘某遂向公安机关报警。陈某被带到公安机关后,即承认其从他人的银行卡内取款的事实,并返还剩余的3000元给潘某。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属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已退回失主全部经济损失,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