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幼机构应当按照收托150名儿童至少设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卫生保健人员。收托150名以下儿童的,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保健人员。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当地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
“锦杂105”高粱2009年1月通过国家品种鉴定委员会鉴定。
(Shandong Transport Vocational College, Weifang, Shandong 26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