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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4/14 15:58:00
一、疾病概述

(一)定义

成人社区获得性肺炎(CAP)医院外罹患的肺实质(含肺泡壁,即广义上的肺间质)炎症,包括具有明确潜伏期的病原体感染在入院后于潜伏期内发病的肺炎。

(二)诊断与鉴别诊断

1.诊断标准:

(1)社区发病。

(2)肺炎相关临床表现:新近出现的咳嗽、咳痰或原有呼吸道疾病症状加重,伴或不伴脓痰、胸痛、呼吸困难及咯血;发热;肺实变体征和/或闻及湿性啰音;外周血白细胞计数10×/L或4×/L,伴或不伴细胞核左移。

(3)胸部影像学检查显示新出现的斑片状浸润影、叶或段实变影、磨玻璃影或间质性改变,伴或不伴胸腔积液。

符合(1)(3)及(2)中任何1项,并除外肺结核、肺部肿瘤、非感染性肺间质性疾病、肺水肿、肺不张、肺栓塞、肺嗜酸粒细胞浸润症及肺血管炎等后,可建立临床诊断。

2.鉴别诊断:应排除急性气管-支气管炎、肺结核、肺部肿瘤、非感染性肺间质性疾病、肺水肿、肺不张、肺血栓栓塞症、肺嗜酸粒细胞浸润症及肺血管炎等其他肺部疾病。

(三)重症CAP

符合下列1项主要标准或≥3项次要标准者可诊断。

1.主要标准:

(1)需要气管插管行机械通气治疗。

(2)脓*症休克经积极液体复苏后仍需要血管活性药物治疗。

2.次要标准:

(1)呼吸频率≥30次/min。

(2)氧合指数≤mmHg。

(3)多肺叶浸润。

(4)意识障碍和/或定向障碍。

(5)血尿素氮≥7.14mmol/L。

(6)收缩压90mmHg需要积极液体复苏。

二、药物治疗原则

(一)抗感染治疗

CAP治疗需根据患者病情严重度、治疗场所、年龄、基础疾病等决定初始抗感染药物的使用。具体治疗方案见表1。

(二)其他治疗

1.氧疗与呼吸支持:

2.咳嗽、咳痰处理:

3.发热处理:

(三)疗程

抗感染治疗一般于退热2~3d且主要呼吸道症状明显改善后停药,不可以肺部阴影吸收程度作为停用抗菌药物的指征。通常轻、中度CAP患者疗程5~7d。非典型病原体治疗反应较慢者疗程延长至10~14d。金*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克雷伯菌属或厌氧菌等容易导致肺组织坏死,抗菌药物疗程可延长至14~21d。

三、治疗药物

(一)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β-内酰胺类抗菌药。

适用于肺炎链球菌等其他敏感菌引起的CAP的治疗。

禁忌证:对青霉素类过敏者及有其他β-内酰胺类过敏性休克者禁用,对克拉维酸钾过敏者禁用。

不良反应及处理:

用法和用量:以阿莫西林克拉维酸总量计。

(1)成人:

①口服:mg(4∶1)/次、2次/d,或mg(2∶1)/次、3次/d;感染较重者,mg(7∶1)/次、2次/d,或mg(4∶1)/次、3次/d。②静脉:mg/次、3~4次/d。

(2)特殊人群用药:

药物代谢动力学:

药物相互作用:

(二)头孢曲松头孢菌素类。

适用于肺炎链球菌等其他敏感菌引起的CAP的治疗。

禁忌证:已知对头孢曲松及其任何辅料过敏者禁用。对其他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过敏者禁用。禁止与含钙的药品同时静脉给药,包括继续静脉输注胃肠外营养液等含钙的液体。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患者禁用。

不良反应及处理:

用法和用量:

(1)肌内和静脉给药:每24小时1.0~2.0g或每12小时0.5~1.0g。每日最大剂量4.0g。

(2)特殊人群用药:

药物代谢动力学:

药物相互作用:

(三)阿奇霉素大环内酯类。

适用于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以及肺炎支原体等非典型病原体所致的CAP的治疗。

禁忌证:对阿奇霉素、红霉素或其他任何一种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不良反应:

用法和用量:口服,饭前1h或饭后2h服用。整片吞服。

(1)成人:口服,常用量第1日,0.5g顿服,第2~5日,0.25g/d顿服;或0.5g/d顿服,连服3d。

(2)特殊人群用药:

药物代谢动力学:

药物相互作用:

(四)左氧氟沙星喹诺酮类。

适用于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肺炎支原体等非典型病原体所致的CAP的治疗。

禁忌证:对喹诺酮类药过敏者禁用。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妊娠期、哺乳期妇女禁用左氧氟沙星全身制剂。特殊疾病状态,有重症肌无力史者避免使用;肾衰竭、有肌腱疾史或肾脏、心脏或肺移植患者慎用。有QT间期延长、未纠正的低钾血症患者避免使用。

不良反应及处理:

用法与用量:

(1)口服:0.4g/d分2次服,或0.5g/d顿服,疗程7~14d。

(2)缓慢静脉滴注治疗剂量及疗程同口服,根据病情需要,可先予静脉滴注,继以口服左氧氟沙星的序贯疗法,需注意左氧氟沙星的注射剂只供缓慢静脉滴注,不可快速静脉输注,也不可用作肌内注射。每0.2克左氧氟沙星静脉滴注时间不少于

60min。

(3)特殊人群用药:

药物代谢动力学:

药物相互作用:

(五)莫西沙星喹诺酮类。

适用于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肺炎克雷伯菌、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CAP的治疗。

禁忌证:参考左氧氟沙星。

不良反应及处理:

用法用量:

(1)成人:口服及静脉给药剂量相同,剂量均为0.4g/次、1次/d。治疗社区获得性肺炎的疗程为7~14d。

(2)特殊人群用药:

药物代谢动力学:

药物相互作用:

(六)多西环素四环素类。

主要用于支原体或衣原体等非典型病原体引起的CAP的治疗。

禁忌证:对多西环素或四环素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不良反应及处理:

用法和用量:

(1)成人:细菌性感染,第1日总量mg、每12小时1次;继以~mg/次、1次/d,或50~mg/次、每12小时1次。

(2)特殊人群用药:

药物代谢动力学:

药物相互作用:

(七)氨溴索祛痰药。

适用于伴有痰液分泌异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性、慢性支气管肺疾病的祛痰治疗。

禁忌证:对盐酸氨溴索或配方中其他成分过敏者禁用。妊娠前3个月内妇女禁用。

不良反应及处理:

用法和用量:

(1)成人:急性疾病或者慢性疾病的初始治疗,30~60mg/次、2~3次/d。如需长期服用,14d后剂量可减半。餐后服。

(2)特殊人群用药:

药物代谢动力学:

药物相互作用:

(八)乙酰半胱氨酸祛痰药。

用于痰液黏稠引起的咳痰困难。

禁忌证:对乙酰半胱氨酸过敏者禁用;患有苯丙酮酸尿症者禁用。

不良反应:

用法与用量:

(1)成人:口服,0.2g/次、2~3次/d。泡腾片:0.6g/次、1~2次/d,用半杯温开水溶解,最好在晚上服用。

(2)特殊人群用药:

药物代谢动力学:

药物相互作用:

(九)羧甲司坦祛痰药。

用于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者的祛痰治疗。

禁忌证:对羧甲司坦或其辅料成分过敏者禁用;消化道溃疡活动期间患者禁

用。

不良反应:

用法和用量:

(1)片剂:0.25~0.50g/次、3次/d。

(2)口服溶液剂:0.2~0.5g(10ml)/次、3次/d。

(3)特殊人群用药:

药物代谢动力学:

药物相互作用:

(十)右美沙芬中枢性镇咳药。

主要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干咳的止咳。

禁忌证:对氢溴酸右美沙芬及其辅料成分过敏者;妊娠3个月内妇女;哺乳期妇女;有精神病史、使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2周的患者。

不良反应及处理:

用法用量:

(1)成人:片剂、糖浆剂、颗粒剂,15~30mg/次、3~4次/d;缓释片剂,30mg/次、2次/d,不可掰碎服用。

(2)特殊人群用药:

药物代谢动力学:

药物相互作用:

(十一)喷托维林镇咳药。

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干咳的止咳。

禁忌证:对喷托维林或制剂辅料过敏者禁用。

不良反应:

用法和用量:

(1)成人:口服,25mg/次、3~4次/d。

(2)特殊人群用药:

药物代谢动力学:

药物相互作用:

(十二)对乙酰氨基酚解热镇痛类。

用于成人CAP引起的发热、头痛、肌肉痛等。

禁忌证:对对乙酰氨基酚过敏者禁用。

不良反应及处理:

用法和用量描述:

(1)成人:

①口服:退热镇痛,0.3~0.6g/次,每4小时1次,或4次/d,一日量不宜超过2.0g。退热疗程一般不超过3d。

②肌内注射:0.15~0.20g/次,不宜长期应用,退热疗程不超过3d。

(2)特殊人群用药:

药物代谢动力学:

药物相互作用:

(十三)吲哚美辛解热镇痛抗炎药。

用于高热的对症解热,可迅速大幅度短暂退热。

禁忌证:对吲哚美辛、阿司匹林及其他非甾体抗炎镇痛药过敏者禁用。用于妊娠后3个月时可使胎儿动脉导管闭锁,引起持续性肺动脉高压,禁用。哺乳期妇女禁用。活动性溃疡病、溃疡性结肠炎及其他上消化道疾病及病史者禁用。可使癫痫、帕金森病及精神病患者病情加重,禁用。

不良反应及处理:

用法与用量:

(1)成人:直肠给药,50~mg/次、1次/d。一日剂量不宜超过mg。

(2)特殊人群用药:

药物代谢动力学:

药物相互作用:

〔本资料由朱明恕主任医师根据《成人社区获得性肺炎基层合理用药指南》()编写〕

(本指南刊登于《中华全科医师杂志》年第9期。如欲全面详尽了解,请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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