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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6/27 4:15:00

什么是健康告知?

健康告知可以说是投保的拦路虎,也印证了那句“保险不是有钱就能买的”,它挑剔得很,健康告知的层层提问筛选了一大批人。

像重疾险、医疗险等都有健康告知,一般会以问卷的形式进行,简单来说就是投保前为预测风险做的调查。

在投保时,我们经常会忽略它的重要性。

但是!健康告知是保险公司是否承保、以什么条件承保、被保险人出险后能否顺利理赔的决定性因素!

为什么要健康告知?

也许有人会想:“搞这么严格,保险公司是不是在刁难我们啊?”

恰恰相反,健康告知是保险公司为了保障公平才提出的。

主要就是为了让保险公司对客户的身体状况有一个了解,筛选符合投保条件的被保人,防止骗保的发生。

有些人明知自己患有疾病,但就是不说,买了保险就去治疗。

如果没有健康告知,身体本身就有毛病的人,肯定患病风险和赔付概率更高,更容易获得理赔,那就意味着对健康客户的不公平。

而且,人人都这样的话,保险公司怎么顶得住?!

健康告知会问什么?

最主要有这三类问题:

●有没有被拒保过

●有没有患过病或存在某症状

●是否治疗或吃药一段时间

那么问题来了,健康告知是不是需要全部告知?当然不是!

在内地,保险公司遵循的告知原则是有限告知。

也就是说保险公司有问到的才告知,保险公司没问到的,那就不用说。

1、时间范围外不用告知

健康告知问到的病史,都是有具体时间范围的。

比如最常见的健康告知“近2年内是否住院或手术”、“过去1年内是否存在下列症状”等。这种情况下,只要回答在规定时间内的相关病史就可以。

不过,也有一些健康告知的询问时间跨度比较长,比如说:“被保人是否/曾患有XXX”,这种情况下,无论多少年前的病情,都应该如实告知。

2、概括性询问不用告知

什么是概括性问题?简单来说就是指一些比较抽象、宏观的问题。

《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第六条明确规定,投保人可以不用告知概括性问题:保险人以投保人违反了对投保单询问表中所列概括性条款的如实告知义务为由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该概括性条款有具体内容的除外。

真实案例分享。

年,*某投保了某公司的一份重疾险,一年后确诊了恶性肿瘤,于是找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但保险公司调查发现,*某在投保前就患了脂肪肝和肝囊肿,属于未如实告知,拒赔。

*某不服,上诉,结果法院两次审判都判保险公司赔偿。为啥?

原来在*某的重疾险的健康告知中,并未询问到脂肪肝和肝囊肿,而是写:“参加投保的被保人是否患有以下疾病:a恶性肿瘤b.心脏病……q.其他疾病……”。

虽然询问里涉及了“其他疾病”,但法院认为这属于概括性条款,投保人并不存在未如实告知。

比较常见的概括性问题就比如*某遇到的“其他疾病”,与之类似“上述未提及的疾病”也属于概括性条款,不用告知。

还有告知问题里会提到“等”字,或者是询问生活习惯时会问“任何危险的运动或休闲活动”。

3、基因检测不用告知

现在基因检测已经非常普遍,有不少人利用这项技术来查看癌症风险,以前也有个客户做过基因检测,他就问我是否需要告知,我给的建议是不用。

这是因为《健康管理办法》第38条明确写着:保险公司销售健康保险产品,不得非法搜集、获取被保险人除家族遗传病史之外的遗传信息、基因检测资料;也不得要求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上述信息。保险公司不得以被保险人家族遗传病史之外的遗传信息、基因检测资料作为核保条件。

4、保险公司已掌握的信息不用告知

人身险的健康告知通常有一条内容是:是否被保险公司解除人身保险合同或被拒保、延期、附加条件承保?是否申请过人身保险理赔?

假如投保的是同一家保险公司,就不用告知,因为这些信息保险公司自己是掌握的。但如果是原来在A公司被拒保,然后现在买的是B公司的保险,那就需要告知。

5、其他无需告知的情况

告知中明确说明属例外情况的,也不用特殊告知

像以下情况买重疾险通常是不用告知的:鼻炎、鼻窦炎、鼻中隔偏曲、龋齿、结膜炎、眼部异物已康复、咽喉炎、扁桃体炎、感冒、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肺炎、阑尾炎、四肢骨折已康复、急性胃炎、急性肠炎、胆囊炎、胆囊结石、脂肪瘤、痔疮、肛瘘、无并发症的剖腹产、顺产已出院。

未如实告知熬过2年就能赔吗?

由于个别不专业代理人的错误宣传,很多朋友会对“带病投保”与“不可抗辩条款”有误解。认为隐瞒病史后,如果成功带病投保,超过两年后保险公司一定会赔。

这种理解是错误的,带病体尤其要如实告知,否则后续容易引起理赔纠纷,甚至可能得不到赔付金。

不可抗辩条款的释义如下:

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两年的,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正确理解:没有隐瞒严重病史(慢性病或大病),已经履行了一定的告知,没有主观恶意,两年后出险与过去病史无关,才有可能赔。

简单来说就是如果不如实告知,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针对已经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是可以拒赔的。

可以看到:

2年不可抗辩条款并不是万能的保护伞,必须建立在诚信投保的基础之上

如果我们在投保时刻意没有如实告知,是不受两年不可抗辩条款保护的。

不知道是否符合健康告知怎么办?

“没有做好健康告知的后果竟然这么严重!可是我不知道自己是否能通过健康告知,需要去体检吗?”

不需要特地去体检,健康告知的标准是以体检报告、就诊记录、病例、病理报告等为准的,万一体检出什么无法投保的小毛病,那可就谁也帮不了你了…

其实,这里有几个办法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智能核保

●人工预核保

●联系专业经纪人进行核保协助

大量的投保案例证明,同一个人、投保相同保额、递交同样的病例资料,不同的保险公司给出的核保结论都可能不尽相同的,

如果核保结果不一样,例如一家正常承保,另外一家加费承保,那么多家投保我们就可以最终筛选出给出最好的核保结果(正常承保)的公司的产品来进行投保

如果核保结果一样,都正常承保、或者都是除外承保,那么我们就根据客户最喜欢的那家公司那个产品来投保

可以结合多家保险公司的优势产品来实现客户利益最大化,

这,就是保险经纪人的一大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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