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江西,陕西,福建等省份结束了面试考试。很多小伙伴过五关斩六将后顺利进入体检环节。在喜悦的同时,也先别大意,每年都有部分考生在体检环节摔了跟头,最终没有上岸,令人感到惋惜!!
那么,如何顺利通过体检呢今天课代表带大家一起来看看,体检的标准是什么?体检时会检查哪些内容呢?体检之前的注意事项是什么?拿好小本本,划重点啦!
教招考试体检标准
教师招聘考试体检标准参照以下文件: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1号)与《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号)。
*图源:年东营市教师招聘公告*
一般体检项目有:血常规、肝功能2项、肾功能、血糖、艾滋梅*、尿常规、胸透、肝胆脾超声、心电图,身高,体重,眼睛,耳鼻喉等。
完整的通用版体检标准见文末
哪些项目会不合格
①疾病类:
有病史:癫痫病、瘾病、夜游症、恶性肿瘤、精神病......
有疾病且未治愈:结核病、支气管扩张、慢性肾炎、麻风病.....
有疾病:器质性心脏病,各种结缔组织病、内分泌系统疾病、类风湿脊柱强直,慢性骨髓炎等其他影响教学工作的疾病。
②生理缺陷:
青光眼、视网膜、视神经疾病
两眼矫正视力之和低于5.0者
两耳听力均低于3米,或一耳听力低于5米,另一耳全聋
两上肢或两下肢不能运用;两下肢不等长超过5厘米,脊柱侧弯超过4厘米,肌力三级,显著的胸廓畸形
严重的口吃、嘶哑,口腔有生理性缺陷及耳、鼻、喉疾病
③血压,心电图:有高/低血压史,心律不齐等症状
④血常规:人体血液中白细胞、血小板超出一定范围
⑥尿常规:糖尿病、尿崩症等病史
体检前的注意事项
除了一些先天性、致器性损伤等疾病,像血压,心电图等是有必要做好前期工作的。接下来课代表就给大家提一些建议,从而可以提前做好相应的准备!
①心电图、血压:如果因为短期考试作息不规律导致的,并且以前无高血压史,建议正常休息,卧床少动,避免情绪波动。体检时,千万不要过于紧张,测量血压和心电图前需沉静平息一下,避免导致检查结果异常。
②血常规:不要随意吃药,例如感冒药和个别抗生素会影响血常规结果,甚至导致肝功能检测不正常,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吃药,最好询问专业医生。
③尿常规:多喝水很重要,建议体检前多喝水。体检前一周不要喝酒,前三天不要喝功能型饮料。饮食宜清淡,勿饮食菠菜、猪血、鸭血等食物(以免引起大便隐血假阳性)。女性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检。
④放射线检查:胸透检查不要穿戴金属饰品。女性月经期请向医生说明,女性孕期应避免放射方面的检查。B超检查,则需排空小便。
体检过程中的“红线”
在体检时,要做到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严重者记录诚信档案5年!!
①弄虚作假,填写不实信息:体检时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的考生,取消其体检资格,并根据违纪事实做出处理。
*图源:年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体检公告*
②找人替检: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图源:年东营市教师招聘公告*
③篡改体检结果:体检时,严禁考生与外界联系,买通医生,私下修改体检中不合格项,如发现将严肃查处。
④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考生亲友尾随的
医院秩序的
以伪造证件、证明等手段取得体检资格的
由他人代体检或代他人体检的
有其它弄虚作假行为的
考试总成绩已陆续发布,在正式体检之前,小伙伴医院进行预检,预检是为了检查一些自己不知道的问题,也可以给自己吃下一颗定心丸,毕竟有些情况及早发现,提前干预一下是可以恢复正常。(切记在遵纪守法的前提下哦!)体检通用标准
人社部发〔〕号修订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条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杂音;
(二)频发期前收缩;
(三)心率每分钟小于50次或大于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小于mmHg;舒张压小于90mmHg。
第三条血液系统疾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慢性胰腺炎、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等严重慢性消化系统疾病,不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各种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不合格。
第八条恶性肿瘤,不合格。
第九条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淋病、梅*、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4.8(小数视力0.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9(小数视力0.8),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使用人工听觉装置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
二十一条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往期精彩回顾
公办!有编制,招教师人,部分专科可报,中小幼都有,好岗位等你来报!
什么证书含金量高?这九大证书了解一下!
新增教师岗位人!事业编制!部分专科可报,不限专业,快报名!!
每日一练上岸要做题,好题在17
点击查看今日易错题
点分享
点收藏
点点赞
点在看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