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松江区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宣判。松江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邱某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同时法院支持了公益诉讼起诉人提出的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处邱某公开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并承担被查处的医疗器械、药品的销毁处置费用。
松江区检察院检察官介绍,邱某本靠在小区里收建筑垃圾为生,没有《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只是因为过去曾在老家做过几天“赤脚医生”,所以有些老乡生病了就想找他瞧瞧。去年10月,邱某的老乡龙某得了急性肠胃炎,邱某擅自给他挂水开药,其中含有处方药;另一名老乡刘某也曾因感冒两次找邱某开药,两人共支付元诊疗费。
年11月,松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作人员发现了邱某非法行医的行为,并在其家中查获了医疗器械、药品及医疗废弃物。随后,邱某被移交警方接受调查,邱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年至案发,邱某曾因非法行医受到两次行*处罚和两次刑事处罚,但他仍存侥幸心理,想赚点钱补贴家用,就在回老家的时候去医药公司购买了这些医疗用品,用于自己的“诊所”经营。虽然邱某未曾大肆宣扬自己能帮人看病,但总有一些“老顾客”身体抱恙时会来找他,这些老乡又会帮邱某进行宣传,所以邱某的“生意”还在断断续续地经营。
承办检察官认为,尽管接受邱某医治的患者未出现不良反应,但潜在的危害仍旧不容忽视。邱某无行医资格,也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就这样在家中私设诊所,随之而来的是医疗设施简陋、卫生条件极差等问题,具有严重的医疗安全隐患,并严重危害了公众的用药安全。此外,邱某家中并不具备处理医疗废弃物的条件,因此这些医疗废弃物均被他随意丢弃,存在传播疾病和污染环境的隐患,遂决定对邱某提起非法行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文/王闲乐潘颖
(解放日报)